江苏高考志愿设置和填报方式如何?考生志愿填报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?
日期:2016-04-15 13:56:00  发布人:ning  浏览量:198

我院对江苏地区进档考生仍采取平行志愿的录取方式,专科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、B、C、D、E 5所院校。另外,每个学院志愿下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。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“依据文理,满足等级,按分排序,遵循志愿”。具体办法是:将省控线上的考生,分文科类、理科类,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依次检索考生所填平行院校的ABCDE志愿。只要被检索的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,即向该院校投档;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,则不能投档。上述过程完成后,无论档案是否投出,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。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,因故被退出,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。对未被平行院志愿录取的考生,还可以再参加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;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、B、C 3所院校,使考生拥有了更多的录取机会,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。

我院友情提醒:考生填报平行院校的ABCDE 志愿时,一定要准确定位,统筹兼顾,慎重选择,A志愿填报我院则被录取可能性最大。由于平行志愿考生在一个批次中只能有一次投档的机会,如被退档,则只能进入征求志愿序列,所以建议考生尽量填报专业服从调剂。对于分数较高的考生,在填报A志愿时切勿因盲目选择省城的专科院校,而最终落榜进入“征求平行院志愿”。

我院各招生专业都是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开设的,紧贴市场需求。录取到我院的新生原则上不予转专业,因此,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身所学的课程和兴趣,慎重选择专业、填报志愿。录取到我院的考生在一年级第1学期结束时提出申请,第2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办理审批手续,但需按学院"转专业"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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